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才工作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3.0版)》(以下简称《目录》,支持和鼓励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来京创新创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供国际专业人员来京便利服务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与在京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享受以下便利化服务:1.中国籍人员可纳入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范围,并可作为申报本市高级职称的条件,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二、吸引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来京工作制定急需紧缺境外职业资格清单,持有清单内急需紧缺境外职业资格、与在京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5.符合条件的纳入北京市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三、放开部分领域执业限制推进资格互认允许持有《目录》内境外金融、会计、医师、教师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对《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提供查询验证服务(具体查询验证流程见附件2),作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工作居住证、人才引进、工作许可、外籍医师备案等业务的依据,建立与《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的沟通机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才工作局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