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面向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主管单位,考核指标:完成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论证、项目材料受理、两轮市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等组织服务工作,二、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申报项目必须涵盖本指南所要求的项目内容和考核指标;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综合服务经验、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4.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四、申报说明(一)申报渠道申报单位使用“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35.190.242:8081/prostcsm/),经本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二)申报材料1.2023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综合服务专项项目申报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在申报项目时,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1);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会商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企业进行“绿色门槛”审查,(四)业务咨询及监督1.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联系电话:859110532.监督电话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联系电话:859113163.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0993136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9月4日附件1“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2“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附件1“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企业自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审查时间为截至项目申报日两年内)序号审查事项是否存在该情形情况说明1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认定,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我单位不存在“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的情况,申报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2“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项目类别:序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绿色门槛”审查意见备注123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