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根据山东省、青岛市工作部署,按照《关于深化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的实施意见》(胶政办发〔2022〕37号)文件精神,市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镇街和有关部门对2022年年报规上工业企业和3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进行了“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完成分类归档,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各功能区、镇街,各有关企业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9月4日—9月6日)与市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2206316,附件1:2023年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pdf附件2:2023年规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pdf胶州市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