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克拉玛依市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财务管理规范专项补助的通知》和《2023年克拉玛依市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财务管理规范专项补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依据各区上报初审企业材料情况,我局组织复审,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对符合申报要求的7家经营主体,每个主体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同时该主体今后不再享受该项补助,本次共计补助14万元,现将符合2023年财务管理规范专项补助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4日-9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克拉玛依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市农业农村局业务咨询:白浩峰0990-6234240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李支东0990-6234239附:2023年财务管理规范专项补助汇总表克拉玛依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4日附件:2023年财务管理规范专项补助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是否属于肉菜蛋奶生产主体或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是否为小微企业、合作社代账服务类型签订协议或合同的日期是否提供由专业代账机构或专职会计所做的会计凭证及财务年报企业、合作社是否向专业代账机构或专职会计支付工资补助金额(万元)1克拉玛依苗壮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是是专职会计2021.1.1-长期是是22克拉玛依市千祥牧业有限公司是是专业代账机构2022.1.1-2022.12.31是是23克拉玛依市驰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是专业代账机构2021.7.1-2024.6.30是是24克拉玛依市旺利农牧有限责任公司是是专职会计2021.9.25-2024.9.24是是25克拉玛依市国营牧场有限责任公司是是专职会计2021.1.21-长期是是26克拉玛依市富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是专业代账机构2016.1.1-2023.12.31是是27克拉玛依市云丰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是专业代账机构2022.10.1-2023.9.30是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