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财社〔2017〕13号)文件规定,现对巩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在公示期间,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371-69580097,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企业名称补贴金额(元)人员类别1郎双超男410181********1315巩义市安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00返乡农民工202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