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各有关单位可根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8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的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可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具体内容如下:一、资助项目(一)现代农业项目资助范围包括在深圳市区域内开展的现代农业项目,(二)农业高新技术项目资助范围包括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智能设施栽培及节水灌溉、新型绿色农业投入品(含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业信息化、生物育种、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繁育推广和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的推广应用项目,以及现代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基地(深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项目,(三)农业产业化项目资助范围包括在本市注册经营且被评定为国家、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农业企业,农业企业在深圳市区域内建设,(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资助范围包括农产品经营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体系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含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生产商的新型检测设备和检测技术的推广及应用项目,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建设及其他有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建设项目,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不予资助:(一)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或者申报指南要求的,(二)同一项目多头或者重复申报市级财政性资金资助的;(三)对往年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经绩效评价或者鉴证确认不合格的;(四)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五)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附件:1.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2023年8月28日附件:1.附件1.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pdf2.附件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