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决定2022年采取先实施后奖励的方式支持牛羊(水牛奶)产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措施(一)支持引进牛羊(奶水牛)良种种质资源,按照不超过1万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对从区外引进良种母牛50头以上或良种母羊1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分别予以不超过2000元/头和1000元/只的一次性奖励(详见附件1),(二)支持新建(扩建)牛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励(详见附件2),(三)支持回收杂交母水牛良种扩繁,对从区内外回收购买50头以上杂交母水牛进行培育并用于挤奶的养殖场户,按照不超过2000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详见附件3),(四)支持杂交母牛(含母水牛)扩繁增量,在试点县(市、区)对饲养5头(含5头)以上、500头以下杂交母牛(含母水牛)并开展牛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按照不超过1500元/头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详见附件4),按照不超过60元/吨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详见附件5),附件:1.支持引进牛羊(奶水牛)良种种质资源2.支持新建(扩建)牛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3.支持回收杂交母水牛良种扩繁4.支持杂交母牛(含母水牛)扩繁增量5.支持优良牧草种植和桑枝饲料化利用6.支持开展牛羊疫病净化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2年3月20日文件下载: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