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数量现有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可申报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银川市申报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不超过3个,其他四市、宁东管委会申报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不超过2个,三、申报材料(一)国家级、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二)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初审证明材料,四、申报和评定程序(一)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机构为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定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初审推荐、复审推荐、现场检查、评议公示、命名授牌程序进行,递交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等材料,由所在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复审并推荐上报,(三)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机构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四)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五)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机构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由所在县(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复审并推荐上报,(二)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行业标准及评定细则要求,(四)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和厅直属申报单位一并报送推荐情况报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