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的实施意见(试行)》(冀乡振联〔2023〕18号)文件要求,缴艳霞等56人经过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推荐筛选复核等程序,拟被确定为市级乡村工匠,现予以公示,并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向市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我们将认真开展核查,联系电话:2266061,附件:廊坊市2023年乡村工匠人员公示名单廊坊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