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45号)文件精神要求,对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1、山西通大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2月新招用就业人数1人,共计补贴人数1人,并均已稳定就业半年,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总计补贴金额1000元,现根据有关规定对1户小微企业吸纳劳动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太原市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王换霞联系电话:0351--6592548太原市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