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文件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现将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贵州航锐航空精密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申报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共65人336030元(大写:叁拾叁万陆仟零叁拾元整),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从上网公示起计算,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851-27624879监督电话:0851-28852314附件:红花岗区2023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单(第二季度).xlsx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