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根据《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筑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缙政办发〔2021〕47号)精神,为鼓励我县建筑业企业做优做强,推动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评选程序,经企业申报、相关单位审核,县政府决定:授予正达建设有限公司、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丽水吉瑞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万顺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度“缙云县建筑业龙头企业”称号,授予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飞云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度“缙云县建筑业优秀企业”称号,授予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度“缙云县建筑业开拓市场优胜企业”称号,希望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发进取,为我县建筑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缙云县人民政府2023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正达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的决定.wps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正达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的决定.pdf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