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加强我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后监管,促进我区建筑业企业持续满足相应资质核查标准,北京市昌平区住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决定自2023年9月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对象自2023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我区范围内申请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新设立企业(见附件1),核查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三、核查时间及地点1.核查时间:2023年9月1日--12月31日,核查时请携带以下材料(见附件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处理方式1.核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条件的,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2.企业逾期不参加核查的,经核查符合相应资质标准后方可申请升级、增项,核查工作人员通过调取相关资料确认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附件:附件1:昌平区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名单.xlsx附件2:专项核查材料.docx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9月1日(联系人:王继超、李锦楠;联系电话:89707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