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9-01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推动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促进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有力防控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执法人员、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认真学习《办法》,二、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规范管理(一)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要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是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依法依规全面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主动接受市场开办者的入场查验和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的重要举措,共同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数据全面归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农批市场开办者基础信息维护、入场销售者建档信息维护、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检查情况、月报信息)报送及农批市场开办者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等,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实现对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主体信息、食用农产品进销货信息、交易信息等实施电子信息归集管理,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请各地于2023年11月13日前将贯彻落实《办法》及全年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

更多精选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2023-09-01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