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三个宗地的用地规划指标分别为:宗地一:总用地面积约0.70233公顷,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建筑密度不超过6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建筑密度不超过6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建筑密度不超过40%,三、技术经济指标1、建筑密度:不大于65%,2、停车配建要求:机动车位不小于0.3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不小于0.6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人防工程区域内机动车位净面积配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人防总建筑面积的25%,6、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嘉兴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嘉善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实施相关海绵城市建设内容,七、其他要求1、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3年度修订版),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6、本规划条件是规划建筑方案审核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7、未尽事宜应以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文件及《嘉善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嘉善县天凝镇镇区JS-TN-C1-01、JS-TN-C1-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