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抢抓“3060”双碳目标、“双区”驱动、“双改”示范重大发展机遇,落实深圳市培育发展“20+8”产业集群有关部署,聚焦新能源产业集群和创新发展,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了《宝安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宝安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9月30日前,以实名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区政府大楼1087室,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和绿色发展科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gjjnk@baoan,附件:1.宝安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2.关于《宝安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