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文物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委党史研究院《关于做好第一批市、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晋文物发〔2023〕3号)《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山西省文物局、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院审核认定,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古交市人民政府核定草庄头战斗遗址为第一批县级红色文化遗址,现予以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红色文化遗址的重要性,严格履行保护责任,切实落实保护标志设置等措施,深入挖掘和阐释红色文化遗址的时代价值和精神内涵,不断提升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水平,更好发挥红色文化资源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独特作用,附件:古交市第一批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wps古交市人民政府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