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要求,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18〕2号)、《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苏人社发〔2019〕178号)要求,现将第四批可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机构及省第三方评价机构在扬考点和职业(工种)目录予以公布,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要在规定的职业(工种)和地域范围内独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活动,不得授权或委托其他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要规范工作程序,主动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质量监管,要规范财务制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要求并提供相应服务,市局将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评价机构进行实时监督管理,督促评价机构客观公正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附件:1、第四批可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机构2、省第三方评价机构在扬考点和职业(工种)目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31日附件1第四批可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机构序号备案机构评价职业(等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1扬州市快递协会4-02-07-08快递员(五、四级)扬州市文汇西路209号孙老师13328123403附件2省第三方评价机构在扬考点和职业(工种)目录序号认定机构评价职业(等级)考核站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1苏信通技能鉴定南京有限公司4-04-04-01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四、三、二、一级)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润阳南路33号陈老师13222671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