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支持银川市打造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旅游核心区(一)打造贺兰山东麓世界级葡萄酒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二)深度开发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旅资源,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三)优化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旅空间布局,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四)推动“葡萄酒+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银川市依托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资源,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五)塑造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旅品牌,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二、支持银川市做靓城市文旅品牌(一)加快城市文化旅游发展,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二)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支持银川市积极创建贺兰山东麓国家级葡萄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贺兰山东麓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三)加快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指导银川市实施长城非遗展览馆、贺兰山宿集、图兰朵小镇、上河堡文化旅游综合体、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廊道集散中心及服务设施提升等重点项目,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四)提升银川市文旅服务质量,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三、支持银川市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一)加快创建国家级文旅消费示范城市,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二)着力打造文旅夜间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三)持续实施文旅消费惠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