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84号)文件规定,我局对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进行了受理和初审,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至9月6日(共七天),公示中如发现有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本局反映,联系电话:7622167,联系地址:安福县平都镇望塔路22号,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一)申请补贴人数:共11人(二)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为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三)申请补贴人员明细表:安福县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