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会〔2023〕56号各设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六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苏财会〔2023〕24号),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江苏省第六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已顺利完成,经申报和初审、审核、背景资料评分、笔试、面试和公示等选拔程序,确定录取洪锦玲等55名学员(详见附件),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为9月19日-9月23日,9月18日报到,培训地点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实施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是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江苏省“十四五”会计人才发展规划》、着力培养造就适应现代管理需要的高端会计人才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学员单位重视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给予学员必要的支持和鼓励,保证其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报销、补贴,江苏省第六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录取人员名单.pdf江苏省财政厅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