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属地服务业主管部门初审、信用查询、市级部门联合评审等程序,现将个体工商户转型服务业小微企业奖励名单和服务业企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补助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对上述信息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给我们,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007室,联系电话:0574-89187770,附件:2021年度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补助名单汇总表(含各专项名单).xlsx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