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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8-29
根据《山东省“十四五”职业培训规划》《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及其他用于职业培训的资金,按照《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70号)规定开展的五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符合条件人员项目制培训等职业培训补贴,在聊城市就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范围内双向选择承训机构,项目制培训、创业训练营、创业培训师资培训以及试点、探索性培训项目由市、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符合相关条件的纳入聊城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清单管理,承训机构范围以最新正式公布的聊城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为准,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培训开班申请,用工企业不纳入聊城市职业培训机构目录清单管理,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纳入目录的承训机构实施属地化管理,承训机构应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职业标准、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三、培训组织实施市、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照“谁实施、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补贴性培训项目的过程监管和质量把控,依法向社会公开培训补贴相关政策文件、业务流程和承训机构目录、补贴标准目录、考评机构目录等信息,承训机构范围以最新正式公布的聊城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为准,附件:1.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2.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管理指南3.承训机构负面问题清单4.山东省公共就业培训服务规范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聊城市财政局2023年7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附件1:关于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doc附件2: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管理指南.docx附件3:承训机构负面问题清单.docx附件4:山东省公共就业培训服务规范.docx聊人社字〔2023〕17号文件政策解读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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