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知名跨国公司和国际顶级科研机构在京首次设立实体化研发创新中心或开放创新平台,在有基础、有条件的国际合作重点区域集聚发展,根据其在引入国际创新资源、扩大开放合作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结果,二、支持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三)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费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独立或牵头承担北京市科技研发、国际合作、应用场景示范等政府科技任务,支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共性技术基础平台、科技信息公共服务等向外资研发中心开放,探索优化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做好对外资研发中心访问国际学术前沿网站的安全保障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纳入北京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为具有数据跨境需求的外资研发中心提供数据跨境流通技术支持和合规服务,为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科技创新、从事基础和前沿研究提供金融支持,将科技创新能力较强、成效显著的外资研发中心纳入“服务包”工作机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和发展的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11号)中相关表述与本措施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