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生产支持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联系处室:种植业处,028-61883557)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发放与土地确权面积挂钩,补贴标准原则上县域内统一,2.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联系处室:种植业处,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对代耕代种或在流转土地上的实际稻谷种植者的补贴,原则上应以签有书面流转协议或合同为依据,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予补贴,4.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项目(联系处室:种植业处,5.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资金补助(联系处室:农建处,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