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发改价格〔2023〕14号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业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根据上游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结合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现就市本级工业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工业用户的配气价格按最高不超过0.9元/立方米执行,二、对采购气源为长输管道天然气的燃气经营企业,联动调整工业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按最高不超过4.2元/立方米执行,三、对采购气源为液化天然气的燃气经营企业,联动调整工业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按最高不超过4.78元/立方米执行,四、上述价格标准自2023年8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实际情况,执行终止时间视上游价格波动、燃气企业经营成本等实际情况另行通知,五、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8月29日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柳州市人民政府抄送: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各城区发展改革局、柳东新区战经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展改革局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8月29日印发相关附件: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