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关于开展“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29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和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均可申报,二、评选条件特别贡献奖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的,其他推荐人选应在服务业企业关键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具体评选条件见《“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办法》(附件1),推荐对象要能代表当地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且具有一定竞争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和实用型高技能人才,五、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开展“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对照《“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办法》,附件:1、“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办法2、“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3、相关证明材料清单4、“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推荐人选汇总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8月29日附件1“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可对照评选条件向“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直接推荐候选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材料核对和资格审查,“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组织专家对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五、奖励办法“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共评选表彰奖励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