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2022年11月25日,长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提前批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的通知》(长财资环指[2022]69号),下达我区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省级资金28.88万元,2023年4月14日长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市县部分)的通知》(长财资环指[2023]26号),下达我区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央资金0.04万元,同日长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改革发展资金(市县部分)的通知》(长财资环指[2023]27号)下达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央资金9.61万元,长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市县部分)的通知》(长财预[2023]92号)下达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省级资金1.79万元和22.69万元,补助标准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助14.75元/亩(其中中央财政10元、省级财政4.75元),长株潭绿心区外国有省级公益林14.75元/亩,非国有省级公益林17.75元/亩,(见附表1.附表2)二、市级生态公益林2023年7月12日,长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资环指[2023]46号),到区县的生态补偿资金合计为29.5元/亩(市林业局已提留0.5元/亩):到户补助资金为27元/亩,公示期2023年8月29日—9月4日共7天,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