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3年广西渔业高质量发展生产类储备项目补充申报,申报主体、建设内容、扶持标准和补助方式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渔业高质量发展生产类储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2〕127号)执行,2.申报主体前三年所生产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未达到100%,3.申报主体申报前三年获得中央或自治区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单位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按要求组织初审,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对县级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对往年项目推进不力影响资金支出的主体原则上不予推荐),并填报《2023年广西渔业高质量发展生产类储备项目补充申报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处,各市审核后的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审核推荐的项目及相关材料的合规性、可行性负责,请各市渔业主管部门迅速将通知转发至所辖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并组织各县(市、区)做好储备项目的补充申报工作,附件:2023年广西渔业高质量发展生产类储备项目补充申报汇总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3年8月29日附件2023年广西渔业高质量发展生产类储备项目补充申报汇总表汇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填报日期:序号所在市县区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地点项目内容总投资(万元)申请财政资金(万元)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用地是否符合政策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