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实施充分结合起来,依据国家再生资源对回收网点、专业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产业园、集散市场等建设管理规范,健全完善各类回收网点合理布设、分拣中心以及再生资源产业园和集散市场的发展建设,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完善生活类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供销合作总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完善产业类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3.完善服务消费类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4.完善公共机构类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2023年至2025年,(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供销合作总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建设低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以垃圾分类为切入点,(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建设农村地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相关区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供销合作总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六)制定再生资源回收标准体系行业规范鼓励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制定工作,(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供销合作总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七)健全再生资源行业组织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行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八)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环境以促进行业发展为核心,(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供销合作总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