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试点带动促进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发展,我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开展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入库工作,经各镇人民政府组织推荐并通过我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初审,现将拟定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试点村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如下:太和镇车头村、山塘镇马安村、三坑镇矮车村、太平镇团结村、太平镇山心村、龙颈镇龙北村、禾云镇五爱村、禾云镇井塘村、石潭镇大洛村,公示期为三天(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30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清新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许焯俊,电话:0763-5817556,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