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九条措施的通知》(明人社〔2023〕10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近期几项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1〕28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企业名称吸纳人数补助金额(元)备注1福建明一生态营养品有限公司110002福建云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1000公示时间2023年8月28日--9月1日,在公示期间,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联系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98-7971316、7971359,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