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公开发布)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规范德宏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日常管理工作,经报请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工信科技局根据《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云工信规〔2018〕1号),对《德宏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德政办发〔2016〕107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德宏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县市等19家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工作,同时已向州工信科技局法律顾问室进行了法律意见咨询,并按照州司法局法制审核意见和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德宏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公众公示,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通过邮件、信函或电话等方式向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2113906电子邮箱:dhcxtxjs@163.com通信地址: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40号(邮编678400)[附件:德宏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