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推荐部门:根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省科技厅对《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为“通过验收:项目已按照合同书(或经省科技厅批准的调整内容)规定要求完成90%以上考核目标和任务”、“不通过验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一)任务指标总体完成程度低于60%”,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8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项目验收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项目验收专家按照“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结题”三种类型形成验收结论,通过验收:项目已按照合同书(或经省科技厅批准的调整内容)规定要求完成90%以上考核目标和任务,不通过验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一)任务指标总体完成程度低于60%,(三)财务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四)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五)其他不符合通过验收情形的,项目经费管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财务验收结论为“不通过”:(一)未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