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积极宣传发动,将本通知发送至拟申报单位,二、对申报主体和申报领域进行审核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18号)的要求,下载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和工作实施方案,上传项目申报书(任务书)(Word版及纸质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和工作实施方案等材料,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将项目的申报书(任务书)和工作实施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4份)(应加盖公章)提交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县(市)市场管监管局审核,(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组织对本行业、本地区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于2022年8月5日前推荐报送州市场监管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暂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可以不推荐报送,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州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郭倩兰电话:0691—2227711,13578120690邮箱:823607656@qq.com书面材料邮寄地址: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二区,附件1.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pdf附件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pdf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7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