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桃垵家庭农场: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2021年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南农〔2022〕481号)文件,你单位承担2021年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经公示无异议,现下达2021年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项目经费5万元,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安市桃垵家庭农场: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2021年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南农〔2022〕481号)文件,你单位承担2021年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经公示无异议,现下达2021年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项目经费5万元,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