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181号),现将《汕头市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入库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辖内项目摸查和组织入库申报工作,按要求提交入库申报材料,专此通知,汕头市商务局2023年8月25日(联系人:黄佳妮,联系电话:88857323)附件:1.附件:汕头市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入库申报指南.docx2.附件1: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资金入库申报表.xls3.附件2:承诺书(模板).doc4.附件3:汕头市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资金支出明细表.xls5.附件4:汕头市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资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