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哲社科办〔2023〕22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有关单位:《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研究通过,支持建设一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人才集聚、成果丰富的宁波市重点文化研究基地(以下简称“文化研究基地”),宁波市文化研究工程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是文化研究基地建设的领导机构,组织文化研究基地的申报、评审、考核和检查管理,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承担文化研究基地管理服务职能,2、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培育平台文化研究基地要打造集聚培育文化研究平台,3、打造高层次学术交流合作平台文化研究基地要积极发挥学术交流中心的作用,4、打造高影响文化传播普及平台文化研究基地要整合本单位及有关方面力量,申报文化研究基地的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须是在宁波注册的法人单位,文化研究基地申报审批的程序如下:1.单位申报,由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组织职能部门业务专家、社科专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文化研究基地可优先申报市文化研究工程项目,文化研究基地建设经费由宁波市文化研究工程专项经费和文化研究基地所在单位配套资金共同资助,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按照文化研究工程年度计划拨付资助经费,文化研究基地建设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相关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