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交通对示范区生态绿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支撑作用,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共同组织编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年)》,优化完善示范区综合交通体系对高水平推进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本规划是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长三角区域相关交通规划的指导下开展的交通专项规划,努力构建交通空间协调新格局、升级内优外畅交通新体验、打造绿色智慧交通新样板、创新交通协同治理新模式,为将示范区建设成为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提供综合交通体系的有力支撑和保障,构建“一体化、数字化、低碳化、共享化”的示范区高质量综合交通设施、服务和治理体系,(三)规划策略在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全生命周期中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图2绿色交通发展概念图加强交通体系对示范区空间、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支撑,四、规划方案(一)构建交通空间协调新格局1.建设高效快捷的轨道交通系统以多层次、网络化的轨道交通系统,(三)打造绿色智慧交通新样板1.推动交通协同降碳和绿色发展从交通模式、交通装备、交通设施等方面协同推进交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四是在水乡客厅等近零碳示范区率先实施更加绿色的交通管理政策,三是推进示范区智慧出行服务系统建设,支持MaaS等智慧出行服务系统和示范区综合交通APP应用等系统建设,(四)创新交通协同治理新模式积极探索在规划建设、运维养护、监管执法等方面的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