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表扬全市人大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工作的通知》精神(盐人办发〔2023〕40号),经过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表扬30个全市人大系统优秀集体、50名全市人大系统优秀个人,现对拟表扬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8月29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监督电话:8050160386661306附件:1.全市人大系统优秀集体拟表扬对象2.全市人大系统优秀个人拟表扬对象市人大系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8月22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