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农函〔2023〕7号关于下达太原市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郝庄镇东祁家山村东祁家山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太原市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并农工组发〔2022〕12号)要求,现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扶持项目红色知青民宿窑洞项目(山西东祁家山村红色知青民宿有限公司)14万元,种养殖项目(山西东祁家山村种养殖有限公司)31万元,农副产品加工厂项目5万元,专项资金到账后,一是加强资金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及其投入所形成的资产要登记入帐,列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开支: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以外的项目,与发展村集体经济无关的其他支出,年终要将扶持项目经营情况、扶持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形成总结报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