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通知》(赣人社字〔2023〕244号)文件规定,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经审核,拟对216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补贴共计320.34万元,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咨询电话:0792-3668915监督电话:0792-3668908来访来电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接待股室:湖口县数字经济创新融合产业园A10室来信投寄:湖口县海正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332500)附件:湖口县2023年8月稳岗返还明细表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