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按照《关于2023年上海市农业贷款贴息贴费项目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和《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专项贷款贴息(贴费)实施细则》(沪农委规〔2020〕9号)文件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经审核汇总,我区申报贴息和贴费总额3440.61万元,其中贴息3386.6万元,贴费54.01万元,特此请示,盼复,附件:崇明区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财政贴息(贴费)资金申请汇总表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