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企业: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申报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工作,并将省工信厅《关于申报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进行转发,请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组织推荐有关企业申报,请有意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有关申报材料(pdf扫描版)于8月28日前报至我局科技处,联系电话:22720452,手机:18309839265电子邮箱:ghc22731184@163.com附件: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2.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3.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4.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附件2.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1).docx附件3.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1).pdf附件4.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1).pdf附件1.省工信厅关于申报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1).pdf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