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产业办,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工作,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通知》(苏建函科〔2023〕404号)要求,现将文件予以转发,请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申报,并于2023年9月22日(周五)之前按程序直接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我办初审,省属单位申报材料可直接寄至省住建厅,市产业办地址:鼓楼区广州路183-2号106室,联系方式:吕莹83278243,兰玉莲83278245,邮箱:275009627@qq.com,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通知(苏建函科〔2023〕404号)南京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