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体系布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1〕5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优化整合方案》(桂科组字〔2023〕1号)和《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3〕10号),“广西智慧精准医学重点实验室”等23家实验室被新认定为2023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名单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主管部门、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等要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建设,切实加强重点实验室管理,保障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应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为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提供人、财、物等保障支持,统筹资源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三、各重点实验室按照未来三年的建设计划和预期目标,自治区科技厅以三年为一周期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对评估等级为“优秀”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予以科技项目支持,对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附件:2023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认定名单.docx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8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