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根据省、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要求,区科经局拟组织开展省、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培育工作,现将2023年省、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湖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二、申报条件(一)湖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条件1.在武汉市江岸区内注册,为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提供服务的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有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和不少于5个成功技术转移服务案例,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专职人员在5人以上,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3人以上;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二)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为在武汉市江岸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法人内设机构,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10人以上,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5人以上,技术转移服务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推荐辖区内的技术转移机构申报省、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科技发展科电话:85320185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6号B座403室附件:1.湖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2.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书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