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哲社科办〔2023〕20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有关单位:《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23修订)已经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研究通过,组织研究基地及研究基地项目的申报、评审和检查评估,并配合市社科联做好研究基地的检查、考核和验收等工作,申报培育研究基地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予以一定经费支持,研究基地课题全部纳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及时将研究基地重要建设情况、活动信息、重要研究成果、简报等报送市社科联,(二)发展研究基地三年内主要考核任务:1.完成6-8个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基地课题全部纳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及时将研究基地重要建设情况、活动信息、重要研究成果、简报等报送市社科联,研究基地课题全部纳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及时将研究基地重要建设情况、活动信息、重要研究成果、简报等报送市社科联,研究基地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1.单位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认可的基地书面工作报告,资金拨付方式:重点研究基地、发展研究基地批准后市社科联按年度将经费拨付至基地依托单位,研究基地建设经费的管理由依托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市级重要学术会议主办3分/场、承办2分/场(要求主题聚焦基地研究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