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企业申领岗前培训补贴申领二、申领条件企业新录用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三、程序企业或培训机构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提交《参训人员花名册》、《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开班申请表》(附件)、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及培训教师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班期备案,四、管理(一)区(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区)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审核相关资料并通过系统校验参训人员信息,(二)区将审核合格的班期信息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后,企业或培训机构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申请培训合格证书编号,并向区提供申领补贴人员的参训考勤记录和参训影像资料,影像资料(采用线上培训方式的提供录屏影像)时长不得低于总课时的50%,区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审核企业提交的补贴资料,确认无误后将培训补贴信息在本级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六、经办层级区级受理审核七、补贴标准企业职工免费参加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采用线下培训方式的补贴标准为160元/8课时/人、320元/16课时/人、500元/24课时/人,采用线上培训方式的补贴标准为80元/8课时/人、160元/16课时/人、240元/24课时/人,八、办理材料(一)需要服务对象提供材料1.《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2.岗前培训合格证书3.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4.申领补贴人员的参训考勤记录和参训影像资料等5.参训职工劳动合同等(二)需要内部校验的材料1.身份证2.参训职工身份类别证明材料(社保缴费、就业登记等)3.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九、受理及反馈渠道(一)现场办理: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网上办理: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十、办理地点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地点:莱芜区凤城东大街60号)十一、办理时限各业务环节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