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根据《宝鸡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定工作指引(试行)》(宝市科发[2020]43号)文件要求,经广泛征集、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会议研究等相关程序,现将确定的6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组建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请各依托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宝鸡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任务书》(附件2),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属辖区科技主管部门,经审查合格后,于8月31日前将纸质任务书报送市科技局工业科技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kj0917@163.com),新型研发机构的组建期为1年,自正式发布组建名单之日开始,期满按规定进行验收,各依托单位需在每年3月底前将新型研发机构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研发经营活动数据、年度工作计划报市科技局备案,联系人:工业科技科高立函联系电话:0917-3260241附件:1.2023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组建名单.docx2.宝鸡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任务书.docx宝鸡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8月17日。